來源:中考網(wǎng)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5-12 13:49:09
昨日,市教育局公布《襄陽市2015年省、市級示范高中指標到校招生錄取實施方案》。“取消提前綜合素質測試(小中考),兩考合一考;調整各示范高中招錄比例;所有考生均可填報指標到校志愿;指標到校有兩個志愿 可供選擇。”與往年相比,今年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有較大變化。昨日,市統(tǒng)招辦相關負責人對相關政策的變化進行了解讀。
兩考合一考
取消提前綜合素質測試,一考兩用。
政策:2015年指標到校招生不再提前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凡申請參加指標到校招生的學生必須參加全市統(tǒng)一組織 的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市統(tǒng)招辦根據(jù)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分數(shù)構成情況及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初中學校能夠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額的原則,分別劃定 襄陽四中、五中,襄陽一中、三中,及其他各校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再分初中學校從高到低劃定錄取分數(shù)線。未完成指標到校招生分配名額的初中, 其剩余指標調劑到縣(市)區(qū)內其他初中,從已過指標到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但未達到所在初中錄取線的學生中擇優(yōu)錄取。襄陽四中、五中和襄陽一中、三中 正式錄取的學生分別采取電腦派校的方式分配到襄陽四中或襄陽五中、襄陽一中或襄陽三中。
解讀:今年襄陽四中五中和襄陽一中三中指標到校招生,不再提前組織綜合素質測試,中考成績作為指標到校錄取的 重要依據(jù)。這一變化,是根據(jù)今年招生政策新要求、新形勢進行調整的。有利于完善指標到校錄取辦法,有利于減輕了學生的考試負擔,有利于初中實施教學管理和 面向全體學生提高教學質量。
錄取批次從4個變成2個
去年鄂州市中考普高招生分四批次錄取,今年由于取消“三限生”和停止“飛翔計劃”,整個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將分成兩個批次:第一批為普通高中錄取,第二批為中職類學校錄取。
另外,考生今年網(wǎng)上填報志愿時間也有調整,去年是從5月15日到7月5日,今年則調整為5月15日開始,5月31日截止,修改志愿時間為7月4日、5日兩天。
2015年考生填報志愿是在“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 (http://gzjd.hubzs.com.cn)”上進行,填報志愿的用戶名和密碼與網(wǎng)上報名的用戶名和密碼相同。市招考中心工作人員提醒,考生網(wǎng) 上填報的志愿,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jù),沒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填報志愿的考生不能參加錄取。
取消“三限生”,停止“飛翔計劃”
從今年起,我省公辦普通高中取消“擇校生”即“三限生”(限分數(shù)、限人數(shù)、限錢數(shù))招生計劃,省級示范高中停止“飛翔計劃”招生。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名義招收“擇校生”,否則將予以追責。
2015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和鄂州高中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下達。其他普通高中分校計劃由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廳下達的總計劃內,根據(jù)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統(tǒng)籌安排。
今年鄂州高中招生將分為統(tǒng)招計劃和國際部計劃。其中統(tǒng)招計劃按照鄂城區(qū)、華容區(qū)、梁子湖區(qū)、葛店開發(fā)區(qū)、鄂州開發(fā)區(qū)、中心城區(qū)六大塊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
中心城區(qū)鄂州高中統(tǒng)招計劃的80%分配到各初中,20%指標用作再分配。按照城區(qū)統(tǒng)招計劃總數(shù),以最后一名考 生成績形成最低控制線,低于最低控制線下30分的指標收回,連同20%指標,按照各學校超過最低控制線人數(shù),按比例實行再分配。鄂州高中國際部按計劃、按 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他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投檔與錄取。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由省招辦統(tǒng)一下發(fā)。
中考總分從700分減至680分
2015年鄂州中考文化課考試將于6月20日、21日兩天舉行,總分滿分由700分減至680分,其中語文、 數(shù)學、英語3科滿分均為120分(英語聽力占25分,筆試95分),文綜滿分為120分(其中思想品德45分、歷史50分、地理25分),理綜滿分155 分(其中物理80分、化學50分、生物25分),體育滿分2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滿分15分,信息技術滿分10分。對比來看,今年體育考試的分值從40分 降為20分。
中考過后,文化課考試成績將于7月1日公布,7月2日、3日,考生可對成績進行復查;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三科考試成績由各組考部門在5月8日-17日公布并進行成績復查。
取消部分優(yōu)錄加分項目
為貫徹教育部有關規(guī)范高考優(yōu)錄加分等相關文件精神,從今年起,鄂州市中考加分錄取條件由去年的6項減至4項,取消了少數(shù)民族考生和參加省級以上運動會獲得相應獎項的學生兩項加分條件。
同時,我市嚴格規(guī)范加分錄取工作,要求加分錄取證明材料由學校初審,區(qū)招考機構審核、公示、匯總上報市招考中 心;所有加分錄取證明材料須憑相關原始證件審核。對經(jīng)審核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及加分項目要進行層層公示,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享受加分投檔政策的身份與事實不符 的,經(jīng)核實后取消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后再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降低一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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